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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有力解决商标、专利分头管理和重复执法问题—— 为知识产权撑腰鼓劲

发布日期:2018-05-15信息来源: 无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是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吸引更多外资企业来华投资兴业,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保驾护航

不久前,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为解决商标、专利分头管理和重复执法问题,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17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为76.69分,较2016年提升4.31分。相关专家表示,社会满意度的不断提升,一方面表明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另一方面,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推动我国向创新强国迈进的重大举措。

有效规避多头管理

事实上,针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分散的问题,国家相继出台了系列政策以建立统筹协调机制。1998年,原中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划入原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职能;2004年,国务院成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2009年,建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这些举措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跨部门整合作用,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因多头管理导致的效率低下、规则不一等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韩秀成认为,此次知识产权机构改革合三为一,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有效地改变了过去知识产权多头管理的历史局面。”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告诉经济日报记者,借鉴国际上知识产权统一行政管理的有益经验,重组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优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形成监管合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此次机构改革在纵向上,有利于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推动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横向上,有利于发挥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组合效应,更好地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武双认为,重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在对外谈判时形成政府管理资源的合力,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按照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也是其重要职能之一。

执法形成有力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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