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客户企业:
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GB/T 29490-2023,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并替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以下简称“旧版标准”)。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认证转换有关工作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27号)要求,为保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有序实施,现将认证转换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依据新版标准新申请的认证,以及持有依据旧版标准获得认证证书的转换。
二、时间安排
1.新版标准转换过渡期为2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司开始受理以新版标准为认证依据的认证申请或认证转换申请。
3.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司仍可按照客户选择,依据旧版标准受理认证申请并实施认证。2025年1月1日起,所有认证申请均按照新版标准受理并实施认证。
4.2025年12月31日后,我司对仍未完成换发新版标准的认证证书将做暂停或撤销处理。
三、初次认证申请
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客户可自愿依据旧版或新版标准申请初次认证。2025年1月1日起,客户均应按照新版标准申请初次认证。申请初次认证的客户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详见我司《管理体系认证文件清单》(可从中规官网获取)。
依据新版标准颁发的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
依据旧版标准颁发的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但需要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换版,如到期未完成,将对证书做暂停或撤销处理。
依据新版标准申请的认证执行现行收费标准。
四、已获证客户证书的转换
(一)转换方式
对按旧版标准颁发认证证书的客户,可选择结合年度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提出认证转换审核申请,也可单独提出认证转换审核申请。
(二)认证转换申请
1.结合年度监督审核或单独实施认证转换审核开展认证转换的,客户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认证标准转换申请表》(见附件)提出书面转换申请;
(2)认证转换后的体系文件及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记录。
2.结合再认证审核开展认证转换的,客户需提交的申请资料详见我司《管理体系认证文件清单》(可从中规官网获取)。
(三)转换费用
对结合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实施转换,或单独实施认证转换审核转换的,根据增加的审核人日收取认证转换费用。
(四)转换准备
客户应在申请转换前完成以下工作:
1. 识别新版标准与旧版标准要求的不同,对管理体系及文件进行必要调整并予以实施;
2. 按新版标准实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五)认证证书
对符合新版标准要求的,颁发/换发认证证书。通过年度监督和单独换版审核的新证书有效期与原证书有效期一致,通过再认证审核实施换版的证书有效期为3年。颁发新版认证证书的同时,旧版认证证书作废。
五、联系方式
请有关客户企业关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认证转换有关工作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27号)的相关要求及本通知的内容,确保认证转换工作顺利完成。
具体事宜可与我司联系。
电话:010-82027177
010-82102168-6077
网站:https://www.zgrzbj.com
特此通知。
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2024年1月4日
附件:认证标准转换申请表